退伍軍人或現役軍人的權利

作為退伍軍人或現役軍人,您享受一定的就業保護。

有兩項聯邦法律禁止基於退伍軍人或現役軍人身份的就業歧視。 根據1994年《美國服役軍人就業與複業權利法案》,您受到保護,不會因為您之前在軍中服役;現役軍人身份;或者希望加入 軍隊而受到 歧視 。 這與您的僱主是私人僱主、聯邦政府、州政府還是地方政府無關。 如果您是聯邦承包商或分包商的僱員,並且符合「受保護退伍軍人」的定義,您也可能受到 《越戰時期退伍軍人再調整援助法案》(VEVRAA) 的保護,免受歧視。 此外,根據這兩部法律,您的僱主也不得因為您嘗試行使自己或他人的權利而歧視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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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提供幫助。

我們致力於幫助您瞭解作為勞工的權利。 許多關於您的權利的問題可以透過以下elaws(勞工和小企業就業法律援助)Advisor來解答:

如需更多幫助,請聯絡:

VETS: 1-866-237-0275,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點至晚上8點。 ET(致電711的聯邦中繼服務)或您當地的VETS辦公室

如果您認為您因退伍軍人或現役軍人的身份或因您嘗試行使自己的權利或他人的權利而受到歧視,作為退伍軍人或現役軍人,您有權提出投訴並參與調查,而不會遭到僱主的打擊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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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aws(勞工和小企業就業法律援助)Advisors是美國勞工部開發的一套線上工具,用於幫助僱員和僱主瞭解他們在聯邦就業法律下的權利和責任。